為推動落實雙碳戰略,鼓勵京津冀區域開展多種形式的碳普惠活動,調動全社會力量自愿參與碳減排活動。2024年6月28日北京市會同天津市、河北省共同制定并發布了《碳普惠項目減排量核算技術規范 低碳出行》(DB11/T 3043-2024),標準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該標準是國內首個區域性低碳出行碳普惠領域減排量核算技術文件。標準界定了碳普惠項目減排量核算中低碳出行的術語與定義,規定了低碳出行碳普惠項目的基本要求、溫室氣體種類、項目邊界和計入期、核算方法、數據監測與管理。適用于京津冀行政區域范圍內低碳出行碳普惠項目的設計、建設和運行。
附件:《碳普惠項目減排量核算技術規范 低碳出行》(DB11/T 2175-20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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